(六)采购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警示
1、采购人员职业道德规范
(1)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。
(2)在物资采购中,清正廉洁,奉公守法,杜绝恶意采购和招标作弊,切实维护公司利益,忠诚于公司,保守商业机密。
(3)、严格按中标物资进行采购,不得擅自购买中标以外的物资。
(4)、采购部部长不准单独谈判业务,不准单独签订合同,不准单独到财务部门为客户要钱,对亲戚、朋友、同学、老乡、熟人所有个人关系,不经集团董事长同意,不准纳入公司准入目录。
(5)、采购部所有业务人员,必须定期与供方进行账务核对,以免发生差错。
(6)、采购部所有业务人员,不管任何原因离开本岗位,必须办理业务交接手续,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,由财务部门签字认可并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离岗手续。
(7)、采购部所有人员,要为人诚实、信守诺言,保证公司良好的形象和信誉。
(8)、采购部所有人员,任何时候不能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他人招揽(生意)业务。
(9)、采购部所有人员不准在本地参与所有供方的宴请,不准收受供方的礼物,不准以其他名义参与与供方有关的个人服务项目及活动。
(10)、注重采购物资的质量,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图纸、工艺和标准要求。
(11)、及时掌握自己分管物资的市场价格,以降低采购成本,提高采购物资的性价比为目的。
(12)、熟悉市场行情,严格按计划进行采购,提高采购效率,满足生产需求。
(13)、强化供应链的建设,与供应商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伙伴关系。
(14)、养成严谨、精细的采购作风,对工作要有较强的预见性和主动性。
(15)、严格执行采购物资采购、入库、入账流程,认真核对票据价格,不许供应商自己办理采购人员应办的业务。
2、采购人员警示
不准擅自变更采购目录
不准擅自变更采购品牌
不准擅自变更采购价格
不准擅自变更采购数量
禁止吃、拿、卡、要
企业邮箱:
企业地址:
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西环路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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